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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男子独饮半斤白酒“嗨”大了!挪车时一头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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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9 20:3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西省 电信
一男子家中独饮半斤白酒,见自己爱车太阳下暴晒,下楼将车辆往有阴地方挪,由于踩油门用力过猛,将卷闸门撞烂,直接冲进了物业公司门面里,等待他的是一副冰冷的“银手镯”。8月17日,汉川警方通报了这一案情。

7月30日17时许,张某聪(男,29岁,汉川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鄂A3W5**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车,在汉川市西湖国际小区里撞到小区物业的卷闸门,造成小车受损、卷闸门损坏的交通事故。

汉川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张某聪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43mg/100ml,将其带到汉川市人民医院进行了血样抽取。经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聪的血样鉴定,乙醇含量为253.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据张某聪交代:30日16时许,独自一人在西湖国际小区家中吃饭喝酒,喝了大约半斤白酒。17时许,他看见自己的小车在太阳下暴晒,就下楼驾驶车辆往有阴的地方行驶,开了大约10米,由于踩油门用力过猛,撞上了物业公司门面卷闸门,将卷闸门撞烂,车辆直接冲进了门面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张某聪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现呈请对张某聪进行起诉。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办理中。

交警提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动迟缓,极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汉川交警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切莫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更是对法律的漠视!
来源: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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