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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防疫人员调休期去世”未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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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2 08:39: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北省 电信

“湖北汉川防疫人员调休期去世家属盼认定工伤”一事有了新进展。7月1日,不幸去世的防疫人员张树林的妻子曾萍向南都记者表示,她于当日收到了汉川市人社局通知称,丈夫张树林之死未能获得工伤认定。因对认定结果不认可,她尚未签字。

汉川市人社局于6月1日受理其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确认,2020年1月22日,张树林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在韩集乡竹筒村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3月20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回家调整休息(3月20日至3月26日)。3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张树林在位于汉川城区的家中突发疾病,由其家人送至汉川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时间为3月26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该决定书显示,张树林在家中突发疾病后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曾萍称,因为依然坚持认为丈夫张树林之死应该获得工伤认定,当日上午她拒绝了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回执上签字。关于下一步打算,她表示,她和家人还未决定是否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今年3月26日,湖北孝感汉川市韩集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张树林调休期间在家中突发疾病,送医后不幸去世。张树林家属称,调休期的张树林实际上处于备勤状态,多次外出为疫情防控或民政工作忙碌。家属认为,张树林应该认定为工伤。

5月20日,当地人社局初步核查,张树林不幸身亡时间为调休期,身亡地点为自己家中,身亡时无法确定为工作状态,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可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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