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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两人射杀“夜鹭”鸟被判罚金和支付生态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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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1 06:25: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电信/网宿科技电信CDN节点
汉川:两人射杀“夜鹭”鸟被判罚金和支付生态修复费


两人用气枪射杀7只野鸟“夜鹭”而被处罚。近日,经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市法院以犯非法狩猎罪判处许某清、许某安罚金各5000元,共同支付因其非法狩猎行为造成损害的生态环境修复费350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2018年12月18日,湖北省林业局发布通告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对所有野生鸟类进行禁猎,禁猎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0年4月7日8时许,许某清伙同许某安携带气枪在在汉川市汈汊湖养殖场某鱼池旁打鸟,后被汈汊派出所民警发现,当场查获疑似夜鹭的鸟类7只,其中6只已死亡,1只重伤(后死亡)。后经孝感市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站鉴定,送检的鸟类名为夜鹭鸟,为省级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汉川市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认为,许某清、许某安违反狩猎法规,在野生鸟类禁捕期内非法捕猎鸟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生态修复责任,遂向市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市法院于2020年7月17日对该案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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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1 12:1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河北省 电信
总有顶烟上的人!
最好的生活,无非就是白天可以有说有笑,晚上还能睡个好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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