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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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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 00: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 电信/网宿科技电信CDN节点
汉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8号)

为汲取国内部分地区疫情防控教训,严防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新冠病毒污染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 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开展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的通知》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从事冷链食品采购、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辖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冷链食品的日常管理。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先检测、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每4周进行一次核酸、抗体“双复检”。各类冷库、冷链运输车辆及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每日消毒消杀、进货检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可追溯台账记录、物流运输记录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凡购销进口冷链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我市前24小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二、全市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一律实行“先检测、后入库”,经疾控部门检测合格的方能入库、上市。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入库、上市,就地全部封存并强制实行无害化销毁。购买和消费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实行实名制登记。

三、快递渠道采购冷链食品涉及面广,无法进行病毒检测。提倡市民不在网上采购冷冻冷藏肉品、水产品等,确需采购时,不要直接接触,应戴手套领取,对包装严格消毒,食品应烧熟煮透。提倡快递公司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时停止由外地向我市的冷冻冷藏肉品和水产品快递业务。

四、凡违反本通告第一、二条规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汉川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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